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对2018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集中检阅,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强化党内监督,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水平,为新时代加速追赶超越、建设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六个xx”提供坚强保证。刚才,xx同志通报了6个镇13个部门巡察情况,6名同志在大会上向县委作了述责述廉报告,30名同志进行了书面述责述廉,并进行了大会民主测评。从述责述廉的情况来看,大家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上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方向明确,工作做得实,问题找得准,措施具体、针对性强,达到了传导压力、夯实责任、点明问题、促进落实的目的。各党委(党组)特别是被巡察单位对巡察通报点到的问题,要主动认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希望大家以这次述责述廉为鞭策,清醒知责明责,主动守责担责,积极履职尽责,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重大意义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履责,贵在促廉。大家要深刻认识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一,开展述责述廉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述责述廉作为十大监督制度之一,明确规定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作为一种党内监督制度,体现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以及同级之间相互监督的有机结合,是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我们要把述责述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坚持以述促改、以改促建、以建促廉,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管党治党质量水平。
第二,开展述责述廉是督促检验“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都要对承担的管党治党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开展述责述廉是落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环节,也是对“两个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检验和督促,既能使各部门、镇(办)主要负责人更加主动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也能使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发挥职责优势,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遵守党规党纪的监督。我们要把准从严导向,强化责任意识,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标准和措施落实好“两个责任”,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第三,开展述责述廉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效手段。述责述廉本质上是个人将履职和廉洁情况向组织报告,是对组织的承诺,是对党忠诚的基本要求。通过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将党的廉洁纪律执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进行评议。一方面,让领导干部总结反思、自我批评,主动接受监督,有助于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另一方面,帮助领导干部及时发现解决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及时纠偏,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我们要通过述责述廉,引导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以身作则当好严以律己的表率,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落细从严管党治党各项任务
巩固发展来之不易的良好政治生态,这是我们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应有之义,也是各级党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责所在。2018年,全县各级始终把从严管党治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中省市部署要求,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坚定不移推进正风反腐各项任务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总的来看,全县各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视程度在提高、压力传导在加大、工作成效在提升,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不断改善。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全县事业发展的需要相比,依然存在着诸多不足:一是思想上不重视。有的把党建工作当“虚活”,把主业当副业;有的部门“一把手”存在好人主义,“问责”不敢动真碰硬,担当精神不足;有的对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安排部署多、督促指导少,导致个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腐败问题时有出现。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流于形式,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用得不够好。三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工作不担当、推诿扯皮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从我县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滥用职权、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等现象还有发生。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对此,全县各级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整改提升,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担当作为,着力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县各级要始终把讲政治讲忠诚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政治责任,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斗争精神,坚决同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努力成为党的政治建设的引领者、实践者、推动者,真正使“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成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要强化教育筑防线。要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的重中之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强化警示教育,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通过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教育、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以案促改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挺规立纪的政治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要持之以恒纠“四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和省市部署要求,聚焦习总书记指出的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结合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暴露出的作风不严不实等现象,以“三个专项整治”为抓手,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着力巩固提升风正劲足、兴业创业的政治生态。
四要严管厚爱促担当。要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和“五重”选人用人导向,统筹做好选、育、管、用工作,注重在基层一线锻炼、发现、培养、使用干部,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出来,放到合适的岗位上。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省委“三项机制”和市委具体办法,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充分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五要加强监督重实效。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落实好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述责述廉全覆盖、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要紧扣“六项纪律”,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改进巡察问题反馈、线索移交等机制,及时跟进问效,推动标本兼治。要健全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形成巡察、派驻、监察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全面增强自我监督和自我净化能力。
六要挺纪在前严执纪。执纪是纪检监察组织的核心职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严格对标“六大纪律”,做到有错即纠、违纪即查。要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精准监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首次反映的,慎重对待、及时办理,防病于未萌;对多次反映的,串并分析、综合研判,找准症结、妥善处置,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稳中求进,注重政治效果,加强对下指导督办,聚焦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三类人”,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持续强化高压震慑。要把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来抓,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营商环境、生态保护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作风和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重拳出击、严查严办,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七要建章立制促长效。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近年来,我县在建立健全制度和加强监督管理方面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一些领域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完备,推进制度体系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下一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优化权力配置,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以刚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
三、强化责任担当,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全县各级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担实压紧“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要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种好自己的“政治责任田”。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层层传导压力,督促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既要抓好自身业务工作,又要定期研究、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切实做到管人、做事、治党相结合,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要不断强化纪委监督责任。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将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坚持执纪必严,又坚持纪法协同,实事求是、精准科学,进一步推进监督执纪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自我管理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实践表明,缺乏问责追究,责任就难以落实到位。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不履行职责,出了问题不制止、不报告,有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严格追责问责,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落细落小、实效长效。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重大。全县各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使命,不负时代重托,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决胜同步小康、建设陕西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