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之人生四季
人的一生如四季,春生,夏盛,秋隐,冬没,一生中,民法却如慈母,陪你走过四季人生,护你一世周全。
——题记
春夏秋冬,我们都受到民法典的保护,都享受到了自己应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春之生
太阳在地平线徘徊,远处的森林听到了深处的召唤,蜿蜒山脉下的河流如在梦中呓语,他们都在等待着。
蓦地,金光乍泄,春,它来了,森林里热闹起来,春潮破冰而出,自然肆意地奏响生命的乐章,刚出生的你安然地躺在母亲的怀抱里,欣然接受了自然的礼赞。从这时候起,你就如同故事中的睡美人,《民法典》是给你祝福的教母,从你作为一个鲜活的生命呱呱坠地起,就享有民事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只是作为一个小小婴儿的你,浑然不知,只是像所有孩子那样懵懂,安静地吮吸着手指,期待成长。
夏之盛
夏花绚烂,蝉鸣嘹亮,太阳精神饱满地照耀着川流不息的人群,照耀着那些或忙碌或悠闲的身影,你混在拥挤的人群中,低着头,背着书包沉重地往家里走去。就在不久前,你迷上了网络打赏,那些说话温柔,长相妍好的女主播仿佛给你施了咒,只要你打赏她们,她们就会给你唱歌,夸赞你。你还不满八岁的年纪,心里却有了叛逆的影子,你偷偷将父母辛苦半生所得的积蓄打赏给了女主播。好在《民法典》这位暗中保护你的教母,为你争回了权益。《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你所打赏的钱被追回,此时的你终于松了一口气,但留下的教训使你明白了懂法的重要性。
秋之隐
你像所有普通人一样,安稳地读书,工作,结婚,生子;秋天来了,小区里的枫叶飞鸟般飘飘荡荡,落在了水潭里。天气清凉,中秋节的时候,你带着妻和孩子们在公园散步,看见一位老人摔倒在地,却没有人去搀扶,你看着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你心急如焚地跑上前去扶起她,关切的询问着。谁知扶起的同时不小心弄伤了老人,而老人那无礼的家人硬是要向你索赔。你惊愕不已,随即冷静下来,《民法典》中规定:因自愿事实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你拿着判决书,心里淡然处之。
冬之没
“滴,滴,滴”耳边传来仪器的声音,你躺在病床上,小女儿在一旁帮你按着腿。冬天还是来了,窗外银装素裹,美丽,却悲凉。你知道自己大限将至,立了多份遗嘱却没有满意的,你慈爱地看着女儿,你总感觉自己撑不到下午,你将她赶出去,找律师替她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绝大部分留给了她,这个一直在你跟前尽孝的孩子,最后,你躺在床上,一点一点没了呼吸,你的颊边划过一行清泪,最后听到的,是家人的号哭。你的财产按照你的最后一份遗嘱留给了小女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最后一句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你终于结束了这平凡但又曲折的一生。
我们的人生四季与《民法典》相伴,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更要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不断增强自身法治意识,做一个守法的新时代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