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构建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各级基层党组织责任清单。
一、院党组及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及纪检监察组组长责任清单
(一)院党组责任清单
1、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列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审议通过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定期研究和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报告。同时,领导班子定期听取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评议,将清单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任免的重要方面。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对院机关党委协助和监督作用,改进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党建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 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严肃党的组织纪律,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过好组织生活,营造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3、从严管理党员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以对党的事业高 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加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管理,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选优配强机关党委专职干部和各支部书记,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严格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纯洁党员队伍,完善党内关心关爱机制、谈心谈话制度,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4、持续深入转变作风。深化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结合审执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开展对口联系社区、贫困村等党员志愿服务,发挥机关服务品牌作用,动员全体党员干部服务审判、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5、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守住干净为官的底线。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1、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 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精神,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 绩,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党组书记亲自抓,做到党建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2、加强研究部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指导和解决基 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督促班子成员按照清单抓好分管科室的党建工作,抓好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
3、强化制度落实。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 严格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建设。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
4、严明政治纪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 化,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主体责任。
(三)党组成员责任清单
1、共性清单。协助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管责 任,坚持党建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步调研、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贯彻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2、个性清单。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分管领域和条线庭室的党建工作,落实党内关心关爱工作,完成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个性)任务。
(四)纪检监察组责任清单
2、在支部书记不在时主持本支部日常工作。
(四)支部委员职责清单
1、组织委员
(1)抓好党内制度落实,制定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党支部和各种党内会议的具体组织和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其他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收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向党支部提出表扬和鼓励建议;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严格把好转入(出)党员的入党材料审核;做好党员普查工作,不出现“三不”(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党员;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及时足额收缴党费。
(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及时办理入党和转正手续。
(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协助党支部书记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推进有关制度落实。
(5)发挥民主决策监督职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向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维护党的纪律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2、宣传委员
(1)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把宣传思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党支部部署,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按照学习制度要求,安排实施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党史以及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好党课学习和各种宣传活动,利用各种载体搞好党内教育和各种活动的宣传发动;根据党员的思想实际,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3)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坚持党员思想状况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遇有困难或矛盾时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思想问题,并进行综合分析,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化解矛盾,消除思想疙瘩,共同创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加强党员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党员干警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指导机关党员干部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积极组织开展读书、文体和志愿活动,发现和弘扬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
3、纪检委员
(1)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根据党支部部署,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研究分析单位党风党纪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制定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责任到位。
(2)维护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反映和协助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院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推进党支部关于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有效落实;时刻关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
(4)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在院党组和党支部的领导下,协助上级纪委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现的案件线索在向单位党支部报告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积极办理上级纪委下发的违纪线索。
(5)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协助党支部加强权力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努力做到关口前移,确保风清气正;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主动向党支部和上级纪委提供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