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精细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水平,根据《安委办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安委发〔2017〕8号)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保安全”为主题,通过实施安全网格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监督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各学校(园)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权责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分级管理、网格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按照“纵向抓延伸、横向抓覆盖”的工作思路,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责任
全面开展学校安全生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打非治违”行动推向深入,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实现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学区教育环境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设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经学区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按照文件要求,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重大事项,指挥协调各学校统一思想,统一步调,有效落实各项措施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四、 组 员:
(一)二级网格
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由学区负责落实。建立并完善各网格点的基础数据台帐,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学校、幼儿园的责任人及责任目标,负责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一个学校一档”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本级安全管理数据库。划分、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明确每个责任区的名称、位置、负责人、主要建筑、重点场所等,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帮助各学校、幼儿园完善安全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协助一级网格对辖区内的重点安全隐患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开展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监督检查,全面收集安全隐患信息,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并及时报送区教育局法制安全科。
(二)三级网格
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单位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明确本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要详细划分管理区域,每栋建筑、每个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分层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安全基础情况台帐、检查台帐和整改台帐,对安全工作有计划、安排、总结。加强日常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保证设施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积极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随时处置发生的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针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一)安全管理制度。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安全工作分工和责任是否明确,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安全教育课开设情况。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险物质以及危房、实验室、配电室、会议室、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标示是否醒目。学校安全档案建设及安全隐患整改台帐设立情况。
(二)学校安保。对学校“三防”设施及特种设备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保卫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专职保安人员是否标准配备,安保制度及保安信息是否上墙公示,学校警务室设置、防护器械、保安着装、器械佩戴是否规范。寄宿制学校有无建立领导带班、教职工值班、定时查铺制度,上放学时段是否配备教师和保安值守制度。来访人员、物品收发、学生课间离校登记是否规范,保安巡逻、值班记录是否规范。校园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技防设施使用、维护及更新记录是否完整。
(三)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完整好用、定期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线、电缆等设施是否陈旧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运转、违规使用。
(四)食品卫生。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体系建立、实施情况。学校环境卫生情况。学校食堂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第14号令)的落实情况;食堂工作人员健康查体情况;学校门口是否存在流动副食摊点等饮食卫生安全隐患。
(五)用电用气及住校生安全。重点对学校用电、用气情况及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和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学校电、气使用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定期检查、维修线路,是否超负荷或使用大功率电器,配电室、电线、电缆布置、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建立用电、用气定期检查制度。线路附近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使用明火、焚烧垃圾现象。学生宿舍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是否做好防火、防震等有关工作。
(六)校舍安全。对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操场、围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内在建工程施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定期对校舍进行查勘并根据情况制定相应的修缮方案,是否有故意隐瞒校舍险情和使用危房问题。高压线路架设是否符合标准、防雷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用电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现象等。学校附近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和储蓄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工厂企业。
(七)运动设施安全。对学校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活动场地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排查室内外运动场地、体艺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篮球架、排球架、足球门架、单杠、双杠等器材是否有严重的生锈腐蚀、损坏、开裂、断裂等现象,螺丝是否松动、底座是否扎实、晃动现象是否严重。跑道、运动场、篮球场等地面是否平整,水泥地面、塑胶地面是否有大面积开裂,场地周边排水沟、窨井盖板是否牢固、损坏、缺少。运动、演出场地搭建道具、灯光、悬挂物等否牢固。
(八)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是否建立落实校园交通安全制度、校车(生活用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校车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及交通安全宣传情况,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及备案情况。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是否严格落实“五有”情况(即每台车都有管理台账、有安全责任人、有安全承诺、有安全检查记录、有安全设施)。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法定资质和规定条件,随车照管人员是否履行职责情况,校车是否有超员、超载、超速行驶、车况差、不按规定检审等问题,驾驶员是否有车证不符、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学生专用车值班检查、记录情况,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路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校园周边执勤点和护学岗设置情况,校园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设置减速带等交通设施的设置情况。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情况,学生在路上的交通秩序是否规范,学校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措施等。
(九)实验室安全。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进行检查。是否明确责任人,是否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双人双锁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是否做到严格分库、分类存放,是否存在混放、混装情况,是否规范操作、监督到位。是否建立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是否建立物品购买台账与使用登记台账。
六、工作步骤
1.方案制定阶段(2018年3月30日—4月7日)。各学校(园)要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运行机制,制订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确定各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分工表。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表于4月7日前报学区办公室,由学区汇总后上报法制科。若责任人员发生变动时,需报送变更情况。
2.网格化管理实施阶段(4月7日—12月31日)。各学校(园)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状况,对网格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等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完善检查台帐和档案,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进程。检查及整改台账每月底报送学区办公室,由学区汇总上报区教育局法制科。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基层学校安全发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需要。各学区、学校(园)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狠抓落实。要分别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2.上下联动,强化管理。校园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形成上下一致的联动机制。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属地化管理要求,积极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责任制,做到隐患排查不过夜,事故发生上报不过时。学区要定期对责任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抽查,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3.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学区将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有关工作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