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1、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党组)、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全部工作,坚持分管工作与党建工作一起抓,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主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每年至少2次听取部门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至少2次向局党组及公司支部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廉述责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巡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8、结合工作分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分析研究党建中的问题和廉政风险,提出工作要求和对策建议,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9、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至少开展2次一对一谈心谈话,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约谈要有记录),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支部书记及局党组报告。
10、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部门或联系单位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审查。
11、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县的相关规定要求。
12、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3、积极参加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4、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始终保持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